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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种设备检验人员的监督管理时间:2024-12-06 1、特种设备检验人员的概念 根据《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规则》规定,山西特种设备检验人员是指从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》、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》适用范围的特种设备监督检验、定期检验和型式试验工作,做出检验结论的人员(以下称监督检验人员、定期检验人员、型式试验人员。统称检验人员)。 检验人员应当按照《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规则》的要求,经过考核取得的相应的《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(检验员)》(以下简称《检验人员证》),方可执业,从事相应的检验工作。 特种设备检验人员在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,其工作性质类似于医院的内科医生,只是医生面对的是人,而检验人员检验的对象是特种设备。特种设备的监督检验、定期检验,是对特种设备安全性能的重要把关,检验人员的素质,包括检验检测技术水平、职业道德,是保证检验检测工作质量、做好检验检测工作的重要因素。因此加强对山西特种设备检验人员的监督管理,对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具有重要意义。 2.1《特种设备安全法》、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》都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资格都做出了规定,其《特种设备安全法》第五十一条规定:“特种设备检验、检测机构的检验、检测人员应当经考核,取得经验、检测人员资格,方可从事检验检测工作。 ” 2.3特种设备检验人员的资格划分、工作范围 特种设备检验人员包括监督检验人员、定期检验人员、该两种人员分为检验员、检验师;型式试验人员只设检验员。 2.4特种设备检验人员管理执行的法规规范 特种设备检验人员的管理主要按照《特种设备安全法》、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》、《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规则》 上一篇安全阀校验周期与校验内容 |